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法律规范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法律规范,对于法律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法律规范
一、 门诊管理 1、门诊部应对一站式服务台相关人员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可疑危重病人,应及时引导至便民门诊医师前,给予初步检查、筛选,如有必要护送至急诊就医
2、门诊便民门诊医师,应熟悉急救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异常,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诊疗,根据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转送对应专科病房、ICU 或急诊留观
3、护理部应对门诊候诊区护理人员必须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诊候人员体态、神色等进行基本观察,发现可疑危险重病人,应优先引导至对应科室门诊医师诊室,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医师抢救或护送患者至病房
4、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 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就地抢救处理,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必要时邀请其它科室医师到场协助处理、会诊;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 及时完善门诊病历及抢救记录等,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收入 ICU 或相应专业科室病房
5、门诊部定期对各单元急救车检查,督促对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对急救药品进行数量核对、效期核查,确保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二、 急诊管理1、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急诊科 24 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根据“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臵,特别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二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