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转运交接制度一、目的患者在部门间的转运中,护士需进行详细的口头、书面、床边交接班,保证临床工作的连续性,减少患者转运途中的不安全因素
二、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患者从原来病区或部门转运到其他病区或部门
三、正文(一)一般患者转运交接制度1、患者转运由护士、护理员或其他指定的员工从原来部门/病区转运到其它部门
2、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责任护士/主管医生评估后决定合适的转运方式,按患者病情安排人员护送
3、除患者责任护士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负责转运患者前,须先通知责任护士
4、如病情需要护士陪同时,护士长安排人员负责该护士分管的其他患者的护理工作,以保证安全
5、患者去其他科室检查,护送人员负责将患者送回原部门,检查科室在检查过程中和护送人员到来之前负责该患者的安全
6、院外转运需在获得患者/家属同意以及主管医生的医嘱后方可进行
7、转科患者需填写患者转运记录单,由转出科室存档备案半年
(二)危重患者转运交接制度1、转运下列患者时要按本规定(危重患者的转运)进行转运:(1)生命体征不稳定
(2)意识改变
(4)气管内插管
(5)使用镇静药后有意识抑制等改变
(6)带有有创压力监测管
(7)静脉使用调节血压、心律及呼吸方面药物等
2、转运前准备(1)转运前医生应评估患者病情,以推断患者是事可以转运,是否必须转运,是否需要该转运程序,如需要,则将医嘱书写在病历上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禁止转运:心跳、呼吸停止;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血液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
(2)责任护士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等,做好护理记录,填写患者转运交接单
(3)解释告知: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转运时间、转运的风险及注意事项等
(4)联系相关科室:联系转入科室,向转入科室简要汇报患者病情,以便做好转入接待准备工作,确定患者转运时间
3、转运物品准备:(1)氧气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