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代持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配偶: 身份证号码:甲方有意购买 开发的 楼盘 号房产(以下简称“代持房产")
甲方拟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持有该房产,并在合适时机后撤销委托,自行持有房产
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遵守:第一条关于代持房产相关事实的确认1
1 该房产基本情况:1
1 地址: ;1
2 产权面积: 平米;1
3 该房产为 开发商所开发,自 年 月起预售,售价为人民币 ;估计房产交付日期为 、办理产权登记的日期为 年 月
第二条关于代持房产产权的约定2
1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以自身名义购买、持有代持房产,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将代持房产办理产权登记至乙方名下
乙方承诺,其享有深圳地区的购房资格,可以自身名义购买代持房产,且无对外债务或纠纷
2 甲方实际出资并享有的代持房产全部产权,乙方仅受托以自身名义代为持有,并不享有房产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其名义持有人身份对代持房产进行任何权利限制或处分(包括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3 乙方确认,在甲方认为的合适时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乙方代持的房产以甲方指定价格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第三条关于代持房产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3
1 甲方确认,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甲方在预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的三日内向乙方账户支付相应的购房款;乙方应在收到该款的当日将购房款根据预售合同的约定支付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出具该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并提供乙方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的相应银行流水
2 甲方同意,以乙方名义办理房产的入伙、办证、装修等事宜
3 乙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房产自行或交付他人使用,亦不得对外出租、出售
第四条关于该房产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