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患者十大安全目标9。1 目的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颁布的 2024 版《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制定手术室环境下执行《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指导手术室护理人员临床实践。9.2 目标一:正确识别患者身份9。2。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正确。9.2.1.1 至少同时采纳两种方法核对患者:1 腕带法:2 反复核对法(患者或家属参加:说出姓名、手术部位等信息)。9.2.1.2 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标识识别患者:如姓名、病案号、出生日期等,不得采纳条码扫描等信息识别技术作为唯一识别方法。9。2。1.3 确保手术通知单信息、手术病历信息与患者本人腕带信息完全一致。9.2。1.4 对精神病人、意识障碍、语音障碍、婴幼儿等特别手术患者,应有身份识别标识(如腕带、指纹识别等),同时由患者家属或陪同人员参加身份确认。9。2。2 在输血、标本送检、植入物使用等操作时采纳双人核对来识别患者身份。9.3 目标二:强化手术安全检查9。3。1 术前评估与准备核查:患者皮肤、过敏史、免疫八项等生化检查;检查仪器设备、物品耗材、植入物等准备情况,须完成各项术前准备方可实施手术。9.3.2 手术部位标记:术前在病房由实施手术的医生标记手术部位,标记时应在患者清醒和知晓(或患者家属知晓)的情况下进行,标记法律规范应根据手术部位识别制度与操作流程要求实施.9。3。3 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生或手术医生主持,根据所在医院法律规范,在麻醉开始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间前由麻醉医生、手术医生和手术室护士根据《手术安全核查表》内容逐项检查。离室前核查结束后,由三方签名确认。9.3。4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核查:医嘱、过敏史、皮试结果、药物等。9.3。5 手术物品清点核查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缝合皮肤后。9.3。6 操作前后采纳双人核查:手术物品灭菌效果监测、高值耗材和药品使用等。9。4 目标三:确保用药安全9。4.1 遵医嘱用药,双人核对,三查八对。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医生确认应答后执行。9.4。2 法律规范药品管理程序,对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药品有严格的贮存、识别与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9.4。3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化疗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别药品的使用与管理法律规范。9.4.4 法律规范手术台上药品管理:严格双人核对,标示清楚。消毒液(特别是无色消毒液)现用现倒,不得存留在手术台上,避开与药物混淆。9。5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