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甲方代表:身份证号:住 址:乙方代表:身份证号:住 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合股,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加(暂定名,以下简“")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美容:肩颈护理、减肥瘦身、面部护理、修眉化妆、拔火罐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股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大写:),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 %,乙方,占出资总额 %
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用出资额参加股权,其中持有%股权,持有%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加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会所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便以设立,双方应在本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投资工作,注册会所由乙方原有的注册单位设立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会所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项目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为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项目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项目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项目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2、协助完成项目的日常事务;3、项目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派,公司管理由乙方担任,重大决定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4、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乙方执行共同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