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第二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法律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一、医院定期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法律规范化管理培训。二、培训内容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制度;(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六)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培训结束后,进行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四、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和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重新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必须再次经过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法律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