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0 目的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发现和纠正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2.0 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简称各公司)。参资公司可参照执行。3.0 引用文件3。1《招商局集团内部控制规定—固定资产》3.2《招商局物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4.0 职责4。1 公司总经理对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分管总经理、财务总监协助公司总经理管理固定资产工作.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审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4。2 公司运作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货运车辆、仓库设备的预算、购置、调配、处置、指导、检查,乘用车的购置。4.3 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电脑设备的预算、购置、调配、处置、指导、检查.4。4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的预算、组织、协调、监督、处置、检查.4.5 公司行政部负责除基建、运作设备、电脑设备外其他固定资产的预算、购置(不包括乘用车)、调配、处置、指导、检查.4.6 公司企划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投保申请、购买、索赔。4。7 公司财务部负责汇总及对外上报年度固定资产购置、报废计划,主要侧重于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工作和实施必要的财务监督。4。8 公司审计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4.9 各公司负责本单位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保管。4。10 各公司必须指定部门或专人管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5.0 工作程序5.1 固定资产范围5。1。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 2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以上的有形资产。5。1.2 对大额低值易耗品按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大额低值易耗品的标准为单位价值在500—2000 元人民币(不含 2000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2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5。2.1 各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5.2。2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2)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 3)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4)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盘点; 5)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6)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