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度目 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3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 5第四章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6第五章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8第六章资格预审 9第七章接受投标、组织开标 10第八章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 15第九章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服务费通知 18第十章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 19第十一章其他规定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招标业务的管理,法律规范招标代理业务行为,提高招标业务操作水平,编制本质量控制制度。第二条本法律规范所称招标业务包括:各类招标代理业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第三条公司招标业务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第四条本法律规范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实行招标业务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领导的职责分工,公司有关领导分别负责招标业务、市场开发、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第六条公司设置管理部、财务部、信息统计部等综合部门。各综合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及本法律规范规定的相关工作。第七条招标业务的操作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第八条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负责人负责制。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公司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项目经理执行本法律规范的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相关规定,负责本业务单位招标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各业务单位质量负责人拥有招标业务质量管理权,业务流程审批(或审核)权,负责处理本业务单位招标业务质疑或投诉,并负责起草各类质疑或投诉答复函。第九条实行招标业务定期协调制度。由公司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招标业务例会,有关领导和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业务单位汇报招标业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招标业务财务收支情况,协调解决招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业务例会结束后,由综合部起草书面会议纪要,经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批准后,发送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第十条公司招标业务的流程管理按集团《招标业务审批流程(2024 版)》执行。项目经理应当掌握集团公司的招标业务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