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薪酬及奖惩实施细则方案一、薪酬体系设计原则1、公平原则:工资水平要反映岗位之间的差别,体现员工个人努力的成果,与公司的整体进展保持一致,并对核算、调整等程序进行公开; 2、安定原则:工资水平应做到以下四点:保障生活、对应职务、反映能力、考虑资历;3、激励原则:工资体系应通过区分劳动差别、绩效差别确定酬劳差别,体现工资分配的导向作用,以及多劳多得的宗旨;4、合理原则:工资制度应该使每个人的能力与积极性的发挥都达到极限,要确保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慧才智;5、灵活原则:此方案作为薪酬发放的指导性制度,在保障公司现行有效的其他管理制度执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按需逐步予以修订
二、薪酬方案销售团队构架:说明:以下销售提成基数均指实际回款数额(返点返利部分应按实扣除)
以下奖励均指根据公司正常的价格体系进行产品的销售并回款,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提前调整
1、试用期员工:底薪提成考核25005%有a)试用期员工享有 2500 元无责任底薪,并享有销售回款额 5%提成,完成五千元另外奖励 300 元;完成一万元奖励 500 元;未满 1 个月离职的,只能根据 2500 元/月的基本底薪按实际在岗天数计算
b)试用期区域销售经理可以凭票据,报销销售费用,每月额度不得超过 1 万元
假如,没有销售量大,可申请增加销售费用
c)试用期为 6 个月
2、正式员工:1)销售部总监底薪补贴提成保底销量目标销量考核150002007%100 万元根据任务有a)销售总监带领销售团队在完成公司每月 100 万元任务的基础上,享有 15000 元无责任底薪,加上 200 元电话及交通补贴,再加上个人实际回款数额扣除基本任务后享有 7%个人销售提成
再加上销售团队整体销售额 1%的部门管理提成
连续 6 个月未完成者,总经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罚或调离岗位;b)总监带领销售团队单月完成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