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收费站收费人员星级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水平,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完善业绩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造就一支业务素养精、服务质量优、综合能力高的收费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成立收费站考核小组,由站长、副站长、综合办主任、稽查科长、监控主任组成,具体负责对收费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监控员、中队长、收费员三、考核内容从服务质量和日常工作表现两方面对收费人员进行月度考核,以《收费人员考核标准》为依据,考核内容分为文明服务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两部分
四、考核办法(一)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收费站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总分按百分制
(二)月度综合考核分作为每月评定星级员工等级的依据,星级员工评定分为五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 星 级
月 度 综 合 考 核 分 85( 含 85 分 )—90 分 为 一 星 级 员工,90(含 90 分)—93 分为二星级员工,93(含 93 分)—95 分为三星级员工,95(含 95 分)—97 分为四星级员工,97 分(含97 分)以上为五星级员工
(三)收费站考核小组需在每月 15 日前完成上月考核认定工作,并经公布、复核后确定最终认定考核结果上交管理处收费科
五、考核奖惩“星级员工奖”:收费员(不含实习生)、收费中队长、监控员参评⑴“三星级员工”:获此星级员工奖励的人数要控制在本站实际参评人数的 50%以下,奖励金额为 100 元/人次;⑵“四星级员工":获评此星级员工的人数不超过本站参评人数的 10%,奖励金额为 200 元/人次;⑶“五星级员工”:获评此星级员工的人数不超过本站参评人数的 5%(若当月没有符合获评“五星级员工”条件的,则获评“四星级员工”的人数可上调至不超过本站参评人数的 20%),奖励金额为 400 元/人次
六、否决条件收费人员出现以下情形视具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