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分院老师听课评课制度为加强老师相互学习、提升教学水平;把控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湖南分院教科研核心能力建设
特制定湖南分院老师听课评课制度
本制度适用湖南分院全体老师及教学系列管理人员2.本制度包括听课、评课及相关要求
二、老师听课1.听课学时院领导全年不少于 8 学时;专职老师及教学系列管理人员全年不少于 16 学时2.听课形式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以公开课,观摩课等其他形式开展听课
三、老师评课1.教学准备教材内容是否熟练、备课是否充分、教案及课件编写是否完整、实验实习是否准备充分
2.教学目的教学目标是否准确具体,是否符合大纲要求和学员实际,教学内容是否适当,教学重点难点是否把握到位
3.教学过程教学环节与层次安排是否合理、教学态度是否仔细、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
4.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否符合成人教育规律、教法设计是否恰当、课堂教学是否有师生互动
5.教学效果课堂教学是否实现了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是否有利于学员态度、知识、能力的提升
四、相关要求1.听课人员必须填写听课记录表、评课内容按表格内容填写
2.所有听课老师按月将听课记录交教务科存档
3.教务科负责组织督查听课评课工作并进行反馈,统计总结全年老师听课情况
4.凡听课没有达到规定数量的人员,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不得职称晋级
五、附则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湖南分院
二 0 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附:1
老师听课表2.老师评课表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学院湖南分院老师听课记录表课程名称授课章节授课老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听课老师课堂情况学生人数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课堂纪律教学过程意见与建议科室领导签字老师听课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学院湖南分院老师评课记录表 老师姓名: 授课班级: 课题:序号项目要点等 级得分A90分B75分C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