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测量与评价教案第一篇 教育评价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第一章 教育测评概述第一节 教育测量概述一、测量的定义一般认为,测量系根据法则给事物分派数字
这里包含了测量三个方面的特性:法则,指测量的标准,也就是测量的依据和准则,即我们根据什么原理来进行测量
法则也有好坏之分,使用好的法则可以得到比较理想的测量结果,而较差的法则只能导致不准确的测量结果
要寻找和建立较好的测量法则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但不管什么法则的建立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事物,指测量的对象,也就是对什么进行测量,更明确地说,就是引起我们兴趣的事物的属性或特征
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属性或特征,所测量的事物是否具有一致性,这是影响测量结果是否精确的一个重要原因
数字,这是测量结果的表现形式,是区别测量与定性评价的一个标志
数字大多时候具有量的意义,这样它是代表一定的数值
这些数值具有自然数的特点,如区分性、序列性或等级性、等距性和可加性
这些性质是我们进行运算的基础
必须指出,在测量中,我们是根据事物的属性和属性的大小来分派数字的,因此,必须考虑数字是否具有如上性质,同时还要考虑事物的性质和指派数字的原则
二、测量的三要素1、单位
是我们用于计算的标准
理想的单位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确切的意义,即对同一单位,所有人的理解意义要相同,不能出现不同的解释;二是要有相等的价值,即等值性,也就是相邻两个单位点之间的差别是相等的
是计算的起点
一般分为绝对零点和相对零点
绝对零点指客观地存在着“0"这个数字,即完全没有;相对零点则是人们为了区分或分出等级人为地指定出一个零点,即即使在“0”这个位置,也不说明事物的属性是不存在的
这是测量的工具,是具有一定单位和参照点的连续体
由于制订量表的单位和参照点不同,量表的种类也不同,一般从低到高,分为四种水平:类别量表水平(称名量表)、顺序量表水平(等级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