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数据集中管理与应用的需要,提高**数据管理水平,促进**数据资源的深化利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数据是指单位信息系统(包括财务和业务)数据和**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分析数据。第三条 数据集中管理是对我局**数据进行数据全面集中、存储、处理以及数据利用的管理,以确保数据能够得到安全有效的管理和应用。第二章 **数据集中管理的分工第四条 局设立**数据集中管理办公室作为**数据集中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数据集中管理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信息中心共同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对**数据进行转换、集中、存储、处理、分析等,做好**数据的归集整理和深层次挖掘利用工作;(二)基于海量数据积累,建立**数据分析系统,为今后**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平台;(三)负责对**数据进行检验,集中整理和重新组织,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四)建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从基础设施、访问控制、权限分工、安全监控、数据备份、应急恢复、安全制度等多个层面确保**数据安全;(五)对各业务处(室)**数据交付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第五条 各业务处(室)作为**数据的主要采集分析部门,要负责采集收集被**单位信息系统(包括财务和业务)数据,并负责在**现场对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检验。各业务处(室)应于**项目结束一个月内将所猎取的各类数据移交到计算机信息中心。对于多个业务处(室)共同实施的**项目,由牵头部门协调数据移交和入库工作。第六条 法规处应根据年度**计划,监督各业务处及时交付**数据。第七条 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信息中心应根据各业务处(室)**数据交付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纳入对各业务处的业务考核范围。第三章 **数据的采集和集中第八条 需要集中管理的**数据主要包括:(一)被**单位信息系统(包括财务和业务)数据;(二)**过程中形成的**分析数据;(三)被**单位关联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四)其它**相关的外部数据。各业务处(室)交付四类**数据时,需交付原始数据和转换后的 AO 等分析工具数据。第九条 各业务处(室)交付**数据时需提供相关数据说明,包括:被**单位信息系统名称及版本号、后台数据库名称及版本号、操作系统平台类型及版本号、相关系统数据字典或数据结构说明;**分析数据的数据类型、数据库名称及版本号;其它相关数据的数据类型、数据库名称及版本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