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审议通过 2024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施行。这是《药品管理法》自 1984 年颁布以来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总结改革成果 全面系统修订 《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现行《药品管理法》于 1984 年制定,2001 年首次全面修订,2024 年和2024 年两次修正部分条款.《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法律规范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产业进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以及药品产业的进展,现行《药品管理法》与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新期待,与药品监管工作和产业进展面临的新形势等都存在一定差距,鼓舞创新的措施不多,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不够,科学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为适应当前的新要求、新期待、新形势,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药品管理法》修订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加快推动修订工作。 2024 年 10 月,《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并于会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审议中,有意见提出现行《药品管理法》自 2001 年修订以来,没有进行大的修改,建议将历年来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将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2024 年 4 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2024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明确了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药品管理工作使命,确立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求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这些充分体现了《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尊重规律、坚持国际视野、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进展的鲜亮立场、根本遵循和基本要求. 鼓舞研制创新 保障供应可及 2024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