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加强本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更好完成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大厦D栋LG2层09号B&O店面装修工程的施工任务,双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1.杜绝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群伤事故和重大火灾; 2.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标准;3.杜绝项目发生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非工伤安全事故; 4.杜绝“三合一”场所,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其他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双方责任:(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区域内供水、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包含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参加的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施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