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施工合同(小型工程类)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承包方式:4
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预算)
第二条 工程期限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设备、材料供应1
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甲方供给如下;2
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乙方供给如下;(详见预算)3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及乙方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需提前 10 天向甲方上报所需材料计划,以便甲方安排采购进场
乙方负责甲供材料到场的卸车工作,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
乙方负责收集提供工程材料报验资料并经监理或甲方代表检查确认(不论甲供还是乙供)
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预算等相关投标文件,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材料进场后需通知甲方代表进行检查验收,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不得用于本工程施工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供主材剩余,甲方将按采购价在其结算付款中扣除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
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