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人安全责任书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广阔职工家庭幸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本班组重大安全事故为零2.特别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 100%,对上级检查指出安全整改率100%。二、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措施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各班组要对本班组使用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设施、操作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坚持工完场清,进行文明施工管理.3.各班组要严格根据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本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常常对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发现职工违章操作或未正确使用“三宝"及时进行教育纠正。4.各班组要组织本班组职工参加和安全教育培训,班组长应对新入场更换工种或变更人员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三、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惩处措施1.上班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拖鞋,施工人员每人每次处 50 元罚款。2.班组施工只追求速度效益,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处班组长 1000 元罚款.3.超过两米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操作人员每次处 200 元罚款.4.从上往下抛掷物料,处班组 1000 元罚款,砸伤他人由责任人与班组长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赔偿施工单位因其违章操作所造成的损失。5.禁止饮酒上班,违章每人每次与以 500 元罚款。6.施工场地内禁止打架斗殴、违者每人处以 1000 元罚款。7.严禁在钢筋切割机(砂轮片机)打磨钢钎、工具,违者每人处以 500 元罚款.8.物料提升机禁止载人,每发现一次司机处以 1000 元罚款,乘坐人处以 500 元罚款。9.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十不吊”操作规程,违反规程操作每次处以 200 元罚款.10.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标志、警告牌等警告标志不得随意拆卸毁坏或移动,有需要拆卸移动的提前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否则处以 200 元罚款。11. 木工棚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得吸烟,不得出现明火,违者经发现处以 500 元罚款,出现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12. 施工场地现场禁止动用明火,特别情况需要用火请提前与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未经同意,私用明火违者处以 500 元罚款。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工人各一份。项目经理:施工工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