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AEPC/ZHBB021。G02-15—2024国电蚌埠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024-03—15 发布 2024—03—28 实施国电蚌埠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部发布目 次前言 21 范围 0 2 引用标准 0 3 职责 0 4 机械的安全管理 0 5 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1 附录 A ( 法律规范性附录)起重、电气工器具一览表格式 1 附录 B (法律规范性附录)起重工器具安全检查表格式 3 附录 C ( 法律规范性附录 ) 起重工器具检查和试验周期及要求 4 附录 D (法律规范性附录)电动工器具安全检查表格式 6 附录 E (法律规范性附录)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记录表格式 6 前言本标准参照 Q/GDZQ 204。05。04A—2024《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起草。本标准由国电蚌埠电厂二期扩建项目部安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项目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职责3.1项目部安全部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情况.3.2专业工程处安全员3.2.1 负责本专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登记造册、有效标识.3.2.2 对本专业施工机械、工器具定期组织检查、检验,做好记录。3.2.3 负责本专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鉴定、报废工作。3.3班长(含分包商)3.3.1 负责班组人员学习施工机械、工器具操作规程。3.3.2 监督班组人员根据作业需要正确选用施工机械、工器具。3.3.3 负责对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使用前日常检查.3.4作业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使用前的日常检查。4机械的安全管理4.1 施工现场的机械和工器具应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项目部及使用班组的机械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安全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 4.2 机械在使用中应严禁超铭牌规定使用,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 4。3 机械在使用后应及时清扫洁净,做好落手清工作,停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4。4 机械设备,除需劳动部门检测特别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外,如井架、卷扬机、电动水压泵等机械的安装、大修,应实行设备验收制度,由专业施工部门组织机务、电气、安监部门和操作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4.5 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