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4)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和乙方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及贵州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
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甲方对乙方专职电气维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乙方专职电气维修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甲方统一组织、安排施工现场中的节约用电工作,对浪费、偷窃电力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乙方必须指派专职电工,且指派的专职电工的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1、电气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2、乙方专职电工应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安全用电负责
3、乙方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由乙方专职电工对施工用电人员进行分部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4、乙方必须根据安排的生产情况,对用电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电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