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施工场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 100%;(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损害保险;(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实行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 100%;(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 1 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 100%;(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 处罚措施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 3 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 1 万元人民币;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1)进入施工场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 100 元。(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 100 元.(26)酒后作业的,罚款 300 元.(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 500 元;超过有效期,罚款 300 元;人员未备案,罚款 300 元。(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 1000 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 元。(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罚款 500—1000 元。(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 元。(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 200—500 元。(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 500-1000 元。(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 200元。(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 500元。(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 200 元。(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的必须按规定设置,如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罩的每台罚款 200 元。 (14)在施工现场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