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治安防范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 10 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宋建刚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张双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共 8 人。 2、施工场地设门卫值班室,由 2 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别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主要领导负责保卫工作。 7、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严禁赌博、汹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华北油田河间矿区集资房 B 区 3—4#楼 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