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为了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使违规人员受到应有教训和处罚,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本条例处罚规定,本条例处罚规定是项目部针对本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各项操作人员处罚,相关违章人员由项目部处理(其中包括项目部所有各级施工管理人员,互相监督,请详细、仔细学习并实行)
1、 进入施工现场内不戴安全帽者:罚款 200 元/次
2、 进入施工现场内未法律规范使用安全帽者:罚款 150 元/次
3、 凡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罚款 200 元/次
4、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光脚或未按规定穿鞋者:罚款 200 元/次
5、 在施工现场内追逐、打闹者:罚款 100 元/次
6、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无工作证、无工作服者:罚款 100 元/次
7、 施工现场内随地大小便者:发现一次,项目部每个班组均罚款 50 元/次,确认违反人的,将责任落实到该班组,该班组罚款 1000 元/次,退还其他班组罚款,并即时开除该人员
8、 在施工现场睡觉者:罚款 100 元/次
9、 凡高空作业(2 米以上作业)未系安全带者:罚款 200 元/次
10、凡高空作业(2 米以上作业)未按法律规范系安全带者:罚款 100 元/次
11、施工现场垃圾不集中堆放乱抛者:罚款 100 元/次
12、在高空向下抛物者:第一次罚款 500 元/次、第二次罚款 1000 元/次、第三次罚款 5000 元/次,若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13、施工用电搭线、拆线、机械用电必须由持证电工作业:违者罚款 100 元/次
14、重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并持证上岗:罚款 200 元/次
15、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工种)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相符者:罚款 100 元/次
16、施工现场塔吊作业属于高危作业,塔吊违章操作者:罚款 1000 元/次
17、塔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