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梯安全协议书甲方:中关村建设工程总承包部 项目部乙方:为使施工电梯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建设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中关村建设公司文件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京中建程字[2000]第106 号 、 《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试 行 ) 》 ( 京 中 建 程 字[2000]第 99 号)和工程总承包一公司《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在施工电梯安装前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对现场施工电梯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电梯的具体管理工作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及中关村建设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的规定
二、进入现场的施工电梯必须具有北京市建委的统一编号,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位置、类型、台数设置
三、乙方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员负责塔吊等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机械管理员应持北京市建委核发的上岗证
四、施工电梯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持有北京市经委核发的上岗证
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
五、乙方需要租赁施工电梯时,租赁单位必须是具备北京市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年检合格的单位
乙方须将①租赁合同,②租赁单位的资质证书,③施工电梯的合格证,④市建委编号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到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租赁
乙方自有施工电梯须向甲方提供除①、②项外的其余全部资料
六、施工电梯拆装单位必须是具有北京市核发的有相应拆装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乙方须将拆装单位资质证书和拆装人员名单及乙方与拆装单位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拆装工作,施工电梯安装后必须经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施工电梯的安装、顶升须按北京市建委的统一表格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