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大额支付业务流程操作阐明1
1 基本规定1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系统之一
重要处理同城、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以及即时转账业务等
大额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
大额支付业务的金额起点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原则,目前人行原则为 5 万元(含)以上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县级行社负责所辖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与管理;通汇机构负责按照支付系统管理措施及有关操作规程办理各项支付业务
县级行社在省联社清算中心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用于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
省联社清算中心在人民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保证资金及时清算
大额支付系统分为营业准备、日间处理、业务截止、清算窗口、日终处理、日切处理六个阶段
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大额支付系统受理业务时间: 8:30-16:30;业务截止时间:16:30-17:00;清算窗口时间:17:00-17:30
经办员应根据支付系统工作状态对的处理支付业务,当日事,当日毕,不得迟延,日终应对各类账务进行查对,保证账账相符
实时监控系统状态,如需进行后续处理的往、来业务,应及时处理
认真处理查询、查复
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对当日收到的查询业务至迟下一工作日的上午 9:30 前处理完毕
发起行发起大额支付业务,应根据汇款人的规定确定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
优先级次按下列标精确定:(1)汇款人规定的救灾、战备款项为特急支付;(2)汇款人规定的紧急款项为紧急支付;(3)其他支付为一般支付
汇划金额超过规定额度时授权:(1)10 万元(含)—200 万元由 05 级(含)以上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