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59 号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有限空间作业
1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 有限空间的可分为三类3
1 密闭设备:如贮罐、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高炉、转炉、混铁炉、煤气柜、除尘器、加热炉、罐车、烘干炉、等; 3
2 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管廊、电缆沟、地下工程、暗沟、地坑、旋流井、污水池(井)、化粪池等; 3
3 地上有限空间:如沉淀池、料仓、等
1 安全部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票据填写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 保卫部负责对易燃易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3 煤气防护站负责对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的监测
4 作业负责人职责4
1 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2 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 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 监护人员的职责4
1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推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