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本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9 月凯本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暂行方案(经 9 月 24 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稳定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出勤率,结合小学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方案。一、请假(一)、请假规定1、教师有事应先请假。以请假条作为请假的唯一凭证。突发性疾病或有急事来不及按程序请假的,可以口头托他人代假或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假条,没有假条的以旷工论处。2、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同意,两天内(含两天)由主管副校长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中心小学校长同意,假条交教务处存档,教务处应在每月最终一种工作日将有关考勤状况交财会处。3、凡经中心校同意或告知的参与各类培训及函授学习一律算公假。4、不管何种状况请假,所请临时代课者的工作目的考核成果,一律记入请假者名下。5、一学期请假一种月以上(含一种月)不享有该期校内福利,一年中合计请假两个月,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不得评“先进”。工资发放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6、病假代课费的支付必须是患者在住院的状况下,并且是在十五日以上由学校支付。经同意在家病休,由个人支付代课费的 40%(本条如与上级有关文献不相符,以上级先文献为准)。7、长病期间,工资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8、中心小学中层干部,村小副校长请假一律由中心校校长同意。9、事假、病假记假计数均含法定假日在内。10、凡采用不合法手段虚报病情而骗取病假者,除扣除虚报期间的工资外,还要报请教育主管部门作纪律处分。学校出具不实证明,由签字者承担请假人在请假期间学校支出的一切费用。(二)、事假1、婚假七天,晚婚十五天(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2、丧假五天(含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3、产假三个月,晚育的除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长产假 30 天,男方享有护理假 7 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长产假 90 天(共6 个月)。产假一般从预产期假前 20 天算起。4、事假分一类和二类事假:一类事假为为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公婆、岳父母)病重或者子女嫁娶,二类事假为请假者有其他事。一类事假不扣资、月岗位考核不扣分;二类事假每天扣资 20 元,2 天之内(含 2 天)只扣币不扣分。代课教师、职工按对应事假的 1/4 扣资。5、请假一节(不分假别)扣一节代课费用。(三)、病假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或者医院检查过程的有关材料。短期病假必须有治疗单或假条(没有证明、治疗单或假条的按事假算)。(四)、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