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强小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加强小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加强小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xx 年 10 月 29日)为深入贯彻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提高小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小区工作者在构建友好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市小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号文献规定,现就加强我县小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小区工作者的选拔培养(一)合理配置小区工作者职数。按照====号文献规定,按比例合理配置调整小区工作人员职数。建好县级小区服务中心,并按照服务职能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二)拓宽小区工作者选拔任用渠道。逐渐建立健全小区工作者统一招录机制,采用先聘后选的方式产生小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两委”委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和居民、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竞聘小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员。(三)加强小区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队伍培养。重视从年龄轻、能力强、文化程度高、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称的小区委员中选拔培养一批后备干部,作为小区书记、主任的后备人选。积极安排新录取的公务员、优秀选调大学生等到小区进行挂职、锻炼。二、强化小区工作者鼓励措施(四)逐渐提高小区工作者生活待遇。小区工作者生活补助达到市规定原则每月 11600 元(领取县财政工资,且超过6001 元者不再调整)。小区书记、主任实行每人每月 111100 元职务补助。一人兼的书记、主任每人每月职务补助 11200 元。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建立小区工作者生活补助动态增长机制,从 20xx9 年起以当年度最低工资原则为基数,每年递增 1110%,最高达到递增 5110%,并伴随社会收入的增长逐渐提高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原则。贯彻小区工作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五)建立小区工作者政治鼓励机制。每年评比一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小区工作者进行命名表扬,颁发荣誉证书,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积极推荐优秀小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渐增长小区工作者所占比例,为小区工作者参政议政发明条件。(六)实行小区工作者离任生活补助制度。专职从事小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持续以上的人员离动工作岗位后,无经济来源或虽有经济来源但不能保证正常生活需要的,予以一定的生活补助,补助原则不低于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三、提高小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七)加强小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每年举行定期专题培训1 至 2 次。加大“走出去”培训力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