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房日常巡检制度及操作法律规范为法律规范客户驻地各机房日常巡检工作,统一工作要求及执行标准,特制定此制度及法律规范
日常巡检制度1,运维服务工程师必须按日常工作安排及巡检要求,按时进行日常巡检工作
2,未经运维负责人员授权,运维服务工程师不得擅自调整巡检频度及巡检时间点,如遇特别情况无法按时进行巡检工作时,应及时向运维负责人汇报
3,经安排的巡检测工作,运维服务工程师将对其执行的巡检过程及巡检结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推卸、推脱相应责任
4,巡检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相关故障及问题,应及时如实进行记录,针对非单点性故障应及时向运维负责人汇报,由运维负责人进行下一步处理
5,巡检结束后,运维工程师应及时、全面、如实填写巡检结果记录文件,并签字确认巡检结果
巡检记录文件不得由非巡检人进行填写或代填
6,针对巡检工作出现不适合现场实际工作等情况,运维服务工程师可向运维负责人提出问题和个人建议
7,运维负责人须定期对巡检记录及巡检过程视频进行检查,检查频度不低于一周一次,且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
8,针对相关超出制度约束范围情况,由运维负责人负责进行解释
日常巡检法律规范巡检法律规范根据各机房的具体情况及以前故障情况,针对性编制,视各个机房不同情况进行逐一说明
每个机房机房法律规范包括如下内容:巡检工作安排,巡检时间点,巡检线路,巡检关键点进行说明
一,总局六楼机房巡检操作法律规范:1)巡检工作安排:本机房日间工作时段(8:00-17:00)内巡检工作按日常工作情况由值班人员和白班人员共同执行;夜间工作时段(17:00—次日 8:00)内巡检工作由值班人员独立执行
间隔两小时巡检一次
每日 8:00 点由白班人员检查,并将结果同前日晚班人员巡检结果进行核对
每日 16:00 点由晚班人员检查,并将结果同当日白班人员巡检结果进行核对
2)巡检时间点:日间巡检时间点为:8: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