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基础考试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并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基础考试:㈠ 获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附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㈡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㈢ 获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参与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合格,并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专业考试:㈠ 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获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㈡ 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获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㈢ 获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硕士班毕业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获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年。㈣ 获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获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获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㈤ 获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获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㈥ 获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三、免基础考试条件截止到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与专业考试:㈠ 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获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㈡ 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获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㈢ 获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硕士班毕业后,合计从事公用设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