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公共服务、信息咨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为目标,为广阔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代理服务,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服务站基本职能第二条 通过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能力1。借助电子商务鼓舞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提升服务站的创收能力,调动积极性。通过创收增值促进 XXX 服务站品牌与价值提升,使服务站体系运营稳定,解决服务站建站难、生存难、进展难的问题,实现渠道繁荣。2、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百姓服务型渠道网点,丰富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有效拓展电商在乡镇、村屯的服务网点。第三章 服务站标准第三条 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化村屯,以村部、便民超市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 6 平方米,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①凡是合作服务站需要统一悬挂“智慧乡村服务站"牌匾,牌匾悬挂位置要显著,不可放置室内,不可放置墙或门窗下方,不可闲置不挂、不可有其他物品遮挡等;②室内卫生良好、柜面洁净洁净,有微机并安装互联网。③室内墙面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室内业务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第四条 服务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服务。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4。组织当地适销的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推举给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副、特)产品。5.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服务,包括水、电、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服务,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猎取等服务.6。服务站人员在为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服务时,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服务费用。第五条 服务流程1.商品代购流程①填报需求村民到服务站填报购物需求。②协助购买服务站人员协助村民完成商品网络下单及款项支付。③代收与退换服务站为村民提供网络商品的代收服务、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