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死松树清理施工合同(样本)甲方(建设方):乙方(施工方):为防治松材线虫病,整治松林景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枯死松树清理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第一条 工程概况(依据枯死松树清理通知书设定) 工程名称:枯死松树清理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量1、2、3、 第三条 清理时限(依据枯死松树清理通知书设定) 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2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清理质量要求选项一:使用油锯平地面伐除(必要时先刨去树干基部周围土壤)枯死松树,伐桩高度不超过 5 厘米,并使用 16%虫线清乳油喷淋,加盖薄膜覆土压实;对伐下的松树树干(可利用松木移交林权单位限时安全处理)、枝桠(直径 1 厘米以上松树枝桠)就地烧毁或用土掩埋
使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效果
选项二:使用油锯平地面伐除枯死松树,移交林权单位限时处理,使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整治松林景观效果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管和指导,负责竣工验收
负责与林权单位沟通取得枯死松树清理许可,协调清理现场工作关系
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作业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对施工质量低劣、安全意识差、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负责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编制,购买在册施工作业人员意外损害保险,提供乙方防暑防蛇药品,提供乙方所需的16%虫线清乳油及薄膜等耗材,但耗材费用由乙方垫付
负责向乙方支付松材线虫病防治费及垫付款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不得雇用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 55 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不得雇用不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