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外招待的管理与控制,使招待法律规范化及合理化,避开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招待内容本制度所指的招待行为指就餐招待、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以及住宿招待(娱乐费用、礼品费用需提供具体方案报董事长批示)。第三条招待原则(一)适度原则,公司所有招待要适度,对不是十分必要的不予招待。(二)节俭原则,招待必须坚持节俭原则,力求花最少的成本,达到最好的沟通效果,不搞奢侈性的招待。(三)公开原则,各领导、部门招待费用公开透明,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招待费用进行统计发布。第四条就餐、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一)招待对象:1、为了促进公司进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2、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3、政府部门来视察、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4、有关业务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5、会议;6、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二)招待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饮料、水果、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政府部门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 40 元/人以内,中、晚餐 100 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 20 元/人以内,午、晚餐 50元/人以内;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 30 元/人以内,中、晚餐 100 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 15 元/人以内,中、晚餐 50 元/人以内;3、公司管理人员会议的聚餐,中、晚餐 40 元/人以内;4、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经董事长同意后),一般按中、晚餐 40元/人以内执行;5、为了促进公司进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根据营销方案执行标准;6、重大会议或特别情况的招待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三)招待相关规定:1、公司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招待时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未经批准超出标准的招待费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2、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3、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4、陪餐人员人数一般控制在 2-3 人,应为接洽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营销助理、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 4 人;5、招待费实行提前申请、审批的原则;6、执行招待任务前,除出差人员外,一律填写《招待费申请单》;7、接待人员凭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四)招待程序:1、接待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