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二 0 一三年七月十一日)一、目的为法律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鼓舞员工积极主动学习,提升员工专业技术素养,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价值制造热情,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技能管理向岗位价值管理的转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三、晋升通道专业技术系列: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操作技能系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副主管技师-———主管技师四、技术评审组织机构(一)设立领导小组(技术评审委员会):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职能:指导、监督、审批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评聘和考核工作.(二)设立工作小组(技术评审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成员: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从各专业临时选聘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 职能:负责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评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批权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及考核事项;组织实施公司级技术聘任评审工作。五、技术人员的考评(一)公司承认通过国家正规专业技术等级认证取得的资格。(二)公司根据关键技术岗位确定的技术岗位,国家通用工种中没有的,根据公司出台相关的制度已经取得技术等级认证的内部技师.注:今后不再组织认证。(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传达关于技术人员评审的通知或出台相关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由个人自主报名和考试取得资格,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六、技术人员聘任原则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度,突出工作业绩和技术成果,坚持好中选优的聘任原则,名额不足时可以空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法律规范的竞聘程序。1、所从事的岗位要和专业或工种对口,不得高聘。2、专业技术系列的,除了采矿、选矿、地质、测量、电气、机械、建筑、冶金、会计、经济、政工 11 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聘高级职称及以上,最高聘任中级。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由公司统一聘任,名额不分配到二级单位。3、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同时又聘任技术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待遇。4、人力资源部每隔两年,根据公司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结合三定手册确定公司及各二级单位技术人员聘任数量,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执行。(见“技术职务聘任计划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