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有关法律》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概念解析】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留的信息
信息公开的分类和时限规定 情形时间方式积极公开(1)波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示例】食品药物监督检查状况(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 【示例】污染治理的状况(3)反应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状况的; 【示例】办税务登记要带的材料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以内公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公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依申请公开(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有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精确的,有权规定该行政机关予以改正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积极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1)能当场就当场;(2)不能当场答复,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以内答复;如需延长,经同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按照申请人规定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提供的,可安排查阅有关资料、提供复制件等2
限制: (1)绝对不公开:不得公开波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相对不公开: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也许对公共利益导致重大影响的波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收费: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其他费用不得收取,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救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动工作中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限制的表述中,对的的是( )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波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过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B
当事人申请公开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