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 PARK 蹦床公园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为了使蹦床公园现场员工有章可循,落实公司劳动纪律的基本制度,更好地发挥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公司品牌美誉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蹦床公园案场所有员工
三、制度细则包括:考勤制度、着装及仪容仪表制度、卫生制度、保洁制度、行为制度、例会制度、值日制度
(一) 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原则上实行每周一天休息,具体视工作量情况机动安排
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00 到下午 5:00 点(以打卡机时间为准,一经发现私自更改打卡机时间,每次罚款人民币 50 元)
根据案场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午餐时间为 11:30-—12:30
不得在现场前台、客户休息区等接待客户的范围内休憩,影响项目形象
2、视工作需要,员工有义务根据公司的要求加班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到岗:上午 9:00 前工作服着装完毕待岗
4、公出: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员工去向牌"(白板)上作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5、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普通员工需得到直接主管及店长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门填写请假单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半小时以内电话通知直接主管,否则以旷工计
当月累计 5 天请假,并影响到正常工作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6、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全勤奖励:50 元/月;按季发放,若当季出现一次请假或迟到/早退,该季全勤奖取消
迟到早退线:上班 9:00 以后到达,允许误差时间为 5 分钟,以打卡机时间为标准,否则视为迟到;下班 5:00 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事假:超过半小时未达 4 小时者,扣除当天工资的 50%;超过四小时者,则扣除全天工资
当月事假超过 3 天的根据当日工资的 200%扣除
病假: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病历及相关证明为依据,当月累计 3 天内按正常工资发放,当月累计 4—7天根据当日工资的 60%发放,当月累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