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时间、程序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广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初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措施》(粤教人〔〕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一般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一般话水平测试等级原则》二级乙等以上
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原则》(修订版)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时间安排2012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6 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网址:);4 月 16 日至 5 月 10 日为各级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和开展认定工作时间
四、收费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缴纳认定费和证书费,但需缴交体检费和一般话测试费
五、工作规定(一)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将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规定告知当地的有关学校,并提前做好认定有关环节的准备工作
(二)有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应指定详细部门和专人负责认定申报工作
按照当地资格认定机构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并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一般话测试,组织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为保证认定工作准时完毕,各认定机构在 2012年 5 月 18 日前,完毕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认定及证书编号工作,逾期将无法生成证书编号
( 四 ) 申 请 人 可 在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网 站 ( http://www
cn)主页“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五)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凭毕业证书到所在学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