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一般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部分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经国务院同意公布,调整经济生 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汇报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献。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订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措施,如以财政部第 26 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措施》和以财政部第 33 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献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的制度措施,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 38 项详细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措施》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区状况制定,公布的有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献。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容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献,也应当属于地方性法规。 考点二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重要有:(1) 会计 准则制度及有关 原则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行 ;(2) 会计 市场管理 ;(3) 会计专业 人才评价 ;(4) 会计 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机构重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