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一、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一)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由来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1996 年 8 月,国务院发出“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告知”(如下简称国务院告知),决定从当年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合用范围国有单位经营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国务院告知中明确指出,对多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参照本告知的规定执行。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三)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涵义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以经同意的动态投资概算为根据。【例题 1】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作为计算投资项目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真题)A.固定资产投资B.流动资产投资 C.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之和D.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产投资之和【答案】D(四)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1.出资方式及有关规定投资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资本金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 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尤其规定的除外。2.以货币出资的资本金来源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同意的多种专题建设基金、“拨改贷”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多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派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五)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