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石材护理合同书合同编号:001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的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石材护理工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及协议价款编号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2承包方式按固定价格承包工程内容及协议价款工程内容工程面积协议单价工程价款二、工程款结算办法(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 30%,工程研磨结束以后,等待抛光,再付总工程款的 50%,余款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七个工作日天内,结清工程尾款
三、工期的约定(一)、本工程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按双方权利和义务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因交叉施工原因造成不能施工或影响施工进度;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 4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 2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一)、本工程执行石材护理行业的相关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或以样板为质量验收标准
(二)、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交验单》)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之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