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申论热点解读: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直接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幸福家庭顷刻间分崩离析,破坏社会友好,损害政府形象乃至公信力。众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绝对不是偶尔的,而是必然。中公教育招警考试专家为广大考生解读众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第一,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对于安全生产的原则不统一、不明确。6月 27 日,全国安全生产原则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4月 1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企业安全生产原则化基本规范》安全生产行业原则,自 6 月 1 日起实行。不过,该原则仅是一般的规章制度,并未上升到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高度,未能对安全生产原则进行统一,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企业主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 第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缺位。每次安全事故发生,事后检查都会发现,企业管理混乱,重生产轻安全,而在企业管理混乱背后的,是政府监管的缺位。中央政府接连强调“有质量的发展”,但诸多地方政府“唯 GDP 论”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满脑子只想着税收,以人为本的主线原则和底线都丢了。不仅监管缺位,有时甚至明知企业违规,但为了获得企业发展带来的可观税收利益,对企业的安全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酿成大祸方才追悔莫及。 第三,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备措施严重缺失。企业是以获利为目的的经营主体,追逐利益本无可厚非,但目前诸多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没有安全措施保障,尤其是对防火、防泄漏无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企业管理混乱,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一旦遇到突发劫难,后果不堪设想。如本次德惠火灾,车间的诸多安全出口都处在关闭状态,“生命通道”被无情切断。 第四,群众的安全意识、逃生能力亟待提高。近年来导致惨痛教训的各大安全事故中,面对危机,民众的防灾逃生能力局限性的问题也充足的暴露在我们面前。而每次事故发生之后,微博等新媒体上就会出现同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说“马后炮”,不过也于事无补。 现提出如下措施: 第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实现安全生产原则的统一化。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符合中国原则的法律法规,为有关部门执法提供根据,为企业提供操作原则。 第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从严执法,防患于未然。地方政府应响应中央号召,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观念,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安监部门应加大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