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仔细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民爆安全管理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民爆安全管理责任,法律规范和完善我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做到现场无隐患、管理无漏洞,确保民爆物品不丢失、不流失、不发生被抢被盗现象,经矿务会讨论决定,对我矿民爆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矿属各级领导、矿属各项目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仔细遵守公安机关和我公司民爆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一、成立民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民爆领导组:成员由矿领导、保卫科、调度室、通风科、供应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 长:李家正副组长:常秦兵(安全副矿长)张有富(场面副矿长)成 员:延军林(总工程师) 郭家善(生产副矿长)、石小利(机电副矿长) 赵正斌(通风副总)王新强(技术科长) 王君强(调度监控中心主任)裴董胜(机电科长) 张松林(安监科长)王家余(保卫科长) 郭志刚(通风科长)领导组下设民爆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监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军强,负责处理民爆安全管理日常事务
成立民爆库巡守保卫组组长:曹海军成员: 延小天 孙公富 王小强张兆光 王金罗 民爆库巡守保卫组负责民爆库巡守保卫工作
是阳城县保安公司派驻山城煤矿的保安人员,在安全保卫方面接受我矿保卫科的具体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成立民爆库管组: 组长:杨国红 成员:曹国柱 4
成立民爆爆破组: 组长:王国明 成员:靳留社 畅大兵 梁志刚 张国富5
成立民爆安全组: 组长:李中海 成员:郭国后二、民爆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分工矿长:负责民爆事务的决策和总体指挥工作
场面副矿长:对全矿民爆管理负总责
安全副矿长:对全矿民爆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负责组织民爆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并负责全面考核
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监督考核民爆物品现场使用、运输、储存各环节的法律规范操作,并对民爆物品消耗进行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