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1 一建法规讲义(.03.11)——协议法律制度第四章 建设工程协议和劳动协议法律制度第一节 建设工程协议制度1Z304011 协议法律特征和签订原则(4011P113-116)一、协议法律特征1、法律行为;2、当事人平等;3、目的在于设置、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意思表达一致二、协议的签订原则平等原则 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对等、达到合意成立协议。自愿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点;但必须在法律范围内,遵守公序良俗;受到法律规定的制约,例如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遍服务、强制缔约规定。公平原则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大体平衡,即民法上的等价有偿;是显失公平下受害人撤销协议的法律根据。诚实信用诚实、讲信用、互相协助;是附随义务、先协议义务、缔约过错责任、后协议义务的法律基础;在约定不明、法定空缺时,对协议权利义务的解释原则。合法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协议的分类分类原则类别示例分类意义根据法律与否赋 予 特 定 名称、设有专门规范有名协议分 则 15 种 , 买卖、租赁、建设工程协议-经典有名的应直接合用有关专门规则无名协议劳 务 抵 充 房 租 协议、易货协议等-非经典当事人之间与否互负义务双务协议买卖协议-交钱交货;建设工程协议 同步履行抗辩权;风险承担单务协议赠送协议、免费保管、免费委托根据协议与否规定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条件诺成协议 一 诺 即 成 , 多 数 协议,建设工程协议判 断 协议 成 立时间实践协议合意后,还必须有交付行为,保管、定金协议协 议 的 成立,与否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为原则要式协议建 设 工 程 协 议 - 书面;中外合资经营协议-同意未 满 足形 式 规定 , 协议 不 生效不要式协议凡没有明确规定的,买卖协议、民间小额借款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与否存在对价关系有 偿 协议买卖、租赁、运送、建设工程协议注 意 义 务 、行 为 能 力 规定 程 度 不 一样免 费 协议赠送协议根据协议互相间的主从关系 主协议可以独立存在的协议,建设工程协议判 断 协 议 效力 , 主 从 协议 的 效 力 影响从协议依附于主协议方能存在协议,履约担保协议四、建设工程协议概念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性质特殊的承揽协议,《协议法》第 16 章建设工程协议,没有规定的合用加工承揽协议种类勘察、设计、施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