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选好官靠制度【背景链接】1 月 18 日据报道,日前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等六类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几条选拔任用干部的“高压线”,引起了社会关注。【原则表述】[综合分析]近年来,“裸官”话题一直是社会焦点。尤其是,伴随某些“裸官”纷纷落马,人们发现众多贪腐案件中,贪官多“裸”,就像贪官好色、敛财同样,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直就有这样的议论,“裸官”就是那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限制他们的权力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约束,是保证公权力纯洁和安全的重要前提。其一,要“管住裸官”须有制度体系支撑。这个制度体系至少包括两大方面:首先,严格限制“裸官”权力的制度;另首先,及时发现和认定“裸官”的制度。不管是广东等地严禁“裸官”任正职,还是中央明确规定“裸官”不得提拔,都是限制“裸官”权力的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十分必要。不过发现和认定“裸官”的制度建设同样不可忽视,它是一切限制性规定落到实处的基础——要“管住裸官”,首先要懂得谁是“裸官”。其二,发现和认定“裸官”的制度还不够健全。首先,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的认定手段,有关“裸官”的详细数量,“一直拿不出明确的数字”就是佐证。时下,诸多地方确定某位领导干部与否“裸官”,很大程度上靠官员个人事项汇报制度。该制度规定官员如实填报家眷信息、家庭财产等,这里面虚报信息者众,却鲜有人因此被追责。显然,单靠官员的自觉、坦诚,很难发现“裸官”。其三,公众缺乏监督“裸官”的必要途径。由于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度低,“裸官”混迹于众官员之中,或小心观望,或大谈廉政,不出事很难被发现。公众所熟知的“裸官”,例如高严、杨秀珠、庞家钰、蒋基芳、张曙光等,都是出事后才被发现“他们早就是裸官”的。此前就有学者明确表达,中国“治裸”规定的最大问题,在于其“内部式而非外向型”的监管方式,未能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今天这个问题仍然有待处理。[启示]斯土斯民情所系,寸肝寸胆当忠诚。“裸官”并不都是贪官,但其把家眷送往国外,对公众所导致的社会焦急感却委实严重。“管住裸官”,守住忠诚底线、坚定国家信奉,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这需要我们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财产公告,让“裸官”裸露在阳光之下;这需要官方监管与民间监督保持亲密合作,让“裸官”无处匿形;也需要我们更有效地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