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本法律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以下简称防渗墙)施工的技术准则。1.0。2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水工建筑物松散透水地基或土石坝坝体内深度小于70m、墙厚60~100cm防渗墙的施工。深度或厚度超过上述范围,应通过试验做出补充规定。1.0.3 防渗墙施工,除应遵守本法律规范外,凡本法律规范未涉及的内容还应遵守现行的有关标准。2 施工准备2。0。1 发包单位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1)初设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详图阶段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书;(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防渗墙中心线处的勘探孔柱状图和地质剖面图,勘探孔的间距不宜大于20m;(3)墙体材料的性能指标;(4)水文气象资料;(5)造浆粘土的产地、质量、储量、开采运输条件等资料;(6)施工中应使用的标准以及有关的其它文件。2.0。2 防渗墙中心线处的地质资料,应对下列项目作较详细的描述:(1)覆盖层的分层情况、厚度、颗粒组成及透水性;(2)地下水的水位,承压水层资料;(3)基岩的地质构造、岩性、透水性、风化程度与深度;(4)可能存在的孤石、反坡、深槽、断层破裂带等情况。2。0.3 施工前在发包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下,设计单位应向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有关技术要求。2。0。4 承包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及招标文件施工。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2。0.5 重要或有特别要求的工程,宜在地质条件类似的地点,或在防渗墙中心线上进行施工试验,以取得有关造孔、固壁泥浆、墙体浇筑等资料.2.0。6 建造槽孔前应修筑导墙,导墙宜采纳现浇混凝土.当地基土较松散时应实行加密措施,其加密深度以5~6m为宜。2.0.7 钻机轨道应平行于防渗墙的中心线,地基不得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陷,轨枕间应填充道渣碎石。2。0。8 倒浆平台宜采纳现浇混凝土,其下可设置块石垫层。2。0.9 临时施工道路应畅通无阻,并应确保雨季施工的可靠性。3 造 孔3。0.1 防渗墙的中心线及高程,应依照设计文件,根据测量基准点进行控制。3.0。2 划分槽段时,应综合考虑地基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施工部位、造孔方法、机具性能、造孔历时、混凝土供应强度、墙体预留孔的位置、浇筑导管布置原则以及墙体平面形状等因素.合拢段的槽孔长度以短槽孔为宜,应尽量安排在槽深较浅、条件较好的地方。3.0。3 确定孔口高程,需考虑:(1)施工期的最高水位;(2)能顺畅排除废浆、废水、废渣;(3)尽量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