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采购合同甲方(需方):江苏集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43 开发项目项目部 乙方(供方):铜山区恒瑞水泥制品厂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购买部分建材,经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1、建材名称混凝土实心砖产地徐州品牌恒瑞规格型号 190 * 90 * 53 数量约 10 万块 价格 0 、 225 元 / 块(含运输费、装卸费、开票税金)
2、建材名称混凝土实心砖产地徐州品牌恒瑞规格型号 240 * 115 * 53 数量约 10 万块 价格 0 、 235 元 / 块(含运输费、装卸费、开票税金)
第二条交货方式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验收方式材料进场时需提供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时由甲方指定的负责人对乙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重量、数量、质量验收,对合格的材料开具收货凭证,双方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结算方式每月十日结算上月供货数量,付款时必须提供可以抵扣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支付
发票抬头开具江苏集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票内容必须与合同一致
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责任1、对乙方供应的不合格材料无条件进行更换,已进场使用的不合格材料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人工诶、误工费和材料费用
2、乙方不得将此采购合同转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如在供应材料和质量故意弄虚作假,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并对乙方进行损失追偿,追偿按假一罚十的比例从所欠货款中扣除
3、乙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延迟部分价款%的违约金;延迟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4、乙方再给甲方供应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