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薪资结构第一条 薪资结构 公司的薪资结构采纳结构工资制的形式,即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的形式.薪资构成模式如下:薪资=定级工资+奖金定级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特别工资奖金的分配本制度只作原则规定,具体分配办法另行规定.第二条 定级工资定级工资体现的是劳动力价值,它主要由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市场的竞争性决定。公司的定级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和特别工资四大部分组成.第三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也称基础工资。本薪资制度的基本工资由最低保障工资(以下简称最低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职称)工资、技能等级工资(以下简称技能工资)和调整工资五部分构成。 最低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职称)工资和调整工资的含义及具体确定办法将在本制度第三章中详细规定。 技能工资的含义及具体确定办法将在本制度第五章中详细规定.第四条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也称职位工资.员工在不同的岗位工作,将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岗位本身的价值、岗位责任等因素。岗位的评估及岗位工资的具体确定办法将在本制度第四章中详细规定。第十条 职务津贴职务津贴是指对承担一定职务的员工给予的一种责任补贴。职务津贴随职务的变化而变化。本公司职务序列的确定以及职务津贴的具体确定办法将在本制度第六章中详细规定.第十一条 特别工资 特别工资是指因特别原因而支付的工资。例如:给予工作特别突出人员的薪资奖励;给予工作失误人员的降薪处理;给予特别岗位工作人员的特别补贴等。特别工资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数。第十二条 奖金 奖金是指对员工业绩成果的一种奖励.奖金将直接与公司效益以及员工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奖金的分配办法将在本制度第七章中作原则规定。第三章基本工资第十三条 基本工资的构成 根据本制度第九条的规定,基本工资的构成如下: 基本工资=最低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职称)工资+技能工资+调整工资第十四条 最低工资 本制度所指的最低工资是指本制度实施时,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江阴市政府现行规定,目前的最低工资为 750 元。 今后,公司将根据当地政府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对最低工资进行适当的调整。第十五条 工龄及工龄工资 本制度所指的工龄是指根据本制度的规定首次确定薪资标准时,员工已有的本公司连续工龄。员工假如由于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后又重新录用进入公司的,本公司连续工龄按最后一次进入公司的时间计算,另有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