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1.目的:对污水处理站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积极实行相应的措施,确保经过处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浓度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矿井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实行的措施。* R— @: J+ p3 t5 N/ A; E) A) k* Y 3.职责(1)服务公司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评审,负责异常情况发生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2)劳资科、安培中心部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应急预案的培训教育。(3)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负责当污水处理站发生异常情况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操作。(4)化验室人员负责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悬浮物(SS)浓度的监测及应急预案的相关配合工作。4.工作程序" G* H. |’ W9 Z(1)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a。污水处理站设备发生故障;b.停电;c.暴雨;2 O3 S% P7 m& C— [0 L Y: C; pd。进入污水处理池的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悬浮物(SS)浓度大幅度提高,超出正常范围,致使一次污水处理后,仍然不能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关规定。(2)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a、发生异常情况时生产部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的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污水处理站当班操作人员根据本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对接班操作人员的交接工作.' w/ l* P' t3 [” y3 ] ] b、发生异常情况时首先将出水口的废水放入调节池,当水量过大时,应放入集泥池。 c、化验人员应及时对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出水口的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悬浮物(SS)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通知矿领导和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以随时掌握污水处理情况。5 t" Y! E。 K7 b) u! Q d、当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悬浮物(SS)浓度浓度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时,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应将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的污水再放入循环水池,进行二次处理.直至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悬浮物(SS)浓度浓度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时,才可以对外排放. c、服务公司 应组织设备维修人员,根据污水处理站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好设备及时维修及常用维修备品、配件的准备工作。确保损坏的污水处理设备能在 2 小时内修复,并恢复正常运行,同时损坏期间的污水进入循环水池或集泥池,不得对外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