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编 号:批 准:审 核:编 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3-01-09 发布 2013-01-09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1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以及国家与公司的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稳健进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并结合本公司管理实际,制订本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
2 范围 适用于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本责任制,是指在本公司管辖区域内,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和在其本职岗位上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与义务
1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坚持“三谁”原则:谁主管、谁审批、谁分管,谁负责(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所分管专项工作的安全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包括班组长);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抓好“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管理,突出落实责任
做到“三个加强”: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2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组织形式,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行使组织指挥和决策权力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安全责任与管理实行全员安全责任制,每个管理者、每位员工都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3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部室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 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单位、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