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措施-10-14 9:6 【大 中 小】【打印】桂建管[]92 号有关转发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措施的告知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需要,规范监理从业人员行为,提高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能力,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制定了《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措施》,现转发给你们。但愿广大监理企业在广西建设监理协会的指导下,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特此告知 附件: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措施十月十四日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需要,规范监理人员从业行为,提高监理从业人员从业能力,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合用于在广西境内从事工程监理及有关业务活动,经考试(含考核)合格,并获得《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如下简称《培训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此类人员考试、登记立案、继续教育和行业自律的管理。 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是指参与规定的从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并获得《培训合格证》后,从事工程监理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行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考试、登记立案、资格认证和管理、考核取证、继续教育和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接受广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培 训、考 试 第五条 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达到行业执业能力原则规定,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第六条 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至两次,考试内容参见《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考试大纲》。 第七条 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共同负责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其任务是: (一)组织实行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工作; (二)制定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考试大纲; (三)确定考试命题及评分原则; (四)负责资格审查、报名、组织考试、阅卷、评分等考务工作; (五)组织考试分数汇总分析。 第八条 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设《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