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征询概论》一、按照征询业发展规划,征询业应重视如下几种方面:需要加紧征询措施和理论的创新,推进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决策征询工作,重视后评价,不停开展新领域,为委托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征询服务。二、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程序:(一)、审批制项目行政管理程序项目提议书—批复—报审批资料给各有关部门(规划、土地、环境等预审)--向发改委申报可研—批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动工手续。(二)、核准制项目行政管理程序报审批资料给各有关部门(规划、土地、环境等预审)--向发改委申报核准项目申请汇报,附各部门审批意见—批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动工手续。(三)、立案制项目行政管理程序向发改委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报审批资料给各有关部门(规划、土地、环境等预审)--批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动工手续。(四)、外商投资项目行政管理程序:按照不一样投资额和项目分类(鼓励类,容许类,限制类)分别由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核准。1.总投资 3 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容许类项目和总投资 5000 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汇报;2.总投资 5 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容许类项目和总投资 1 亿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3. 总投资 3 亿美元如下的鼓励类、容许类项目和总投资 5000 万美元如下的限制类项目 ,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但限制类项目应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五)、境外投资项目行政管理程序:对于在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按额度分级核准)进行核准,其他立案制。(六)、运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行政管理程序:根据《有关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国外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行政管理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 2 亿元 。超过 2 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可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超过 2 亿元,但超过 3000 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 50% 的,也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可研。 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 3000 万元及如下的 ,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